清明节即将到来,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山林防火工作,山东省莒南县公安、消防对涉及山林失火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、惩办力度,近日该县一名上坟失火的男子因涉嫌失火罪依法刑事拘留。
3月10日下午,莒南县十字路镇沃土村张山发生山林火灾。在大火被扑灭后,消防部门进行了火灾事故调查。通过现场勘查,初步判定此起火灾极有可能是上坟引起的,并确定了具体的起火范围。经过多天的走访调查,办案人员确定了莒南县十字路镇沃土村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联合辖区派出所将其抓获归案。经审讯得知,10日下午2点左右,付某到张山上坟,在烧纸时不慎引发山林起火,遂使火灾漫延整个山体,据调查这起火灾造成过火草地面积58亩,烧毁各类树木8311棵。付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,涉嫌失火罪,公安部门决定对其依法刑事拘留。
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,消防部门积极联系宣传单位,对该案件侦破工作进行实况录像,并剪辑制作成专题节目在电视台播出进行广泛宣传,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山林火灾危害的认知度,确保在清明节期间的用火安全。
文章来源: 山东总队临沂支队











